李杰、王素毅、李存梓同志在市纪委
二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李 杰 同 志 的 讲 话
(2008年5月14日 根据录音整理)
这次会议,给了我一个十分难得的学习机会,特别是听了素毅书记的讲话和存梓书记的报告,让我受益匪浅。借此机会,我就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和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讲些个人的认识,希望有助于大家正确地理解和把握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
首先,谈谈对巴彦淖尔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感受。从自治区纪委掌握的总体情况看,巴彦淖尔市近几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很好,有三个方面让我感受很深:一是认识清醒,态度坚决。近几年,市委、政府和纪委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抓在了手上。特别是刚才素毅书记讲的三个正确理解和把握,很深刻,很精道。说明巴彦淖尔市委、政府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认识是深刻的,态度是坚决的。二是体制完备,责任到位。多年来,市委坚持与各旗县区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市上下形成了思想统一、组织有力、责任明确的良好局面,从形式和内容上,都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三是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这次会议提出的一些措施,特别是素毅书记和存梓书记提到的开展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建立现代化政务服务中心等举措,真正抓住了反腐倡廉建设的节点,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于规范权力运行,推进资源的市场配置化改革,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乃至对巴彦淖尔市的反腐倡廉建设整体工作,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近几年,巴彦淖尔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与市委、政府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是分不开的。这些充分说明,市委、政府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方向是正确的,措施是得力的,成效是明显的。
其次,我就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个人的认识讲三点意见,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是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严峻性。从江泽民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夜不能寐到胡锦涛总书记的深感忧虑,我们可以感觉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一直是严峻的。从十六大到十七大的五年间,我们共查处省部级干部82人,向司法机关移交刑事处理35人。从这些领导干部违纪的情节看,有的违纪违法者连基本的行为操守,都发生了严重扭曲和变形,同时也反映出了权力失控的程度。从历史上来看,清王朝一个省仅有布政使、按察使、巡抚三个省级干部,全国地方省部级干部加上总督总共60多个,虽然人数不多,但皇权专制与腐败共生,皇帝连这几十个省级干部都难以管好。现在,我们一个省就近50个省部级干部,虽然制度优越、先进,但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也有其必然性。黑龙江韩桂芝的问题发生以后,中央领导讲,考核时候很好的嘛,怎么这么几年就发生这样的问题,借机敛财等算账合计九百多万元,问题的严重性不在于这些干部如此胆大妄为,而在于为什么他能够如此胆大妄为,恐怕机制存在的问题不小。但是,问题的严峻性更不仅仅在这里,由于我们党是执政党,自身存在的严峻问题使得我们面临国际和国内双重压力。西方资产阶级政党经常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推销他们所谓的“普世价值观”,要我们放开民主,推行多党竞争、三权分立,同时在经济、政治等其他方面给我们施加压力,逼中国共产党人放弃现有的执政理念。虽然中国共产党人清醒认识到,他那一套在中国是行不通的,我们有能力在中国创造一党执政、多党民主协商、互相监督、和谐善治的模式,我们的党和政府可以做到廉洁,国家可以强大,人民可以富裕,社会可以和谐。但我们必须以不容置疑的实践向世界表明,这种模式是可行的,老百姓是认知的,这就要求我们党要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我们党和政府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如果腐败盛行,社会矛盾激化,那我们就会失去人民的信任,我们执政党随时会面临人民授权转移的危险。在座的我们都是党的利益集团成员,老百姓对反腐败的期望和我们在座各位的评价是不一样的,他们期望值很高,对执政党给他们带来利益的预期很高,对政府的廉政度要求很高。因此,来自国内的社会压力也很大。对此,中央的认识是清醒而理性的。上世纪80年代,我们提出要实现党风五年根本好转,显然当时是太乐观,现在看来是不实际的。腐败是社会问题,它伴随着权力的运行,始终是客观存在的,是社会运行的必然成本。要想在短期内完全杜绝腐败现象是不可能的,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使它不至于危害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这是我们的政治底线。通过加大力度,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使“不屑者犹知忌惮,贤者有所依归”,让不遵循规则者有所顾忌,让腐败者无容身之地,让廉洁者受到褒奖,给好干部创造舞台,对廉洁的干部、有本事的干部、品德好的干部要提拔、重用。这样,就会逐步创设出一种良性的廉政氛围。
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为“反腐倡廉建设”,是告诫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这是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的长效机制,要紧紧握在手上,抓到实处。因此,我提醒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头脑中除了有GDP、财政收入、CPI外,还要有廉政建设。经济建设要上去,干部不能“下去”,更不能“进去”,这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抓不好,会影响一个地区的稳定。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违纪违法案,给这个地区的发展稳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素毅书记的讲话和存梓书记的报告,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抓在手上,抓紧,抓实,为巴彦淖尔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从全局看,只要我们全党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坚强有力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集小胜为大胜,我们相信,通过几十年乃至几代人的努力,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够全面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共产党人将非常自信地向世界表明我们的体制的优越和完善,我们坚持的理念的真正普世意义,那时,我们将会为全世界的政治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重大贡献。
二是充分认识党政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作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旗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对于共产党政权的巩固,对于老百姓的福祉具有关键而重大作用。康熙皇帝曾把张廷玉下放到县里当五品县令,并说大清王朝如果有上百名像张廷玉这样的县令,那大清王朝就会长治久安。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县级主要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吴官正同志来我区视察指导工作时专门讲了培养、管理和教育旗县区委书记的问题。因为,旗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明天可能就是市委书记、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是在党政领导干部的主线上,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系于你们身上,希望大家始终要以政治家的素质要求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五种能力。有些旗县区领导干部脑子里只有GDP、财政收入、CPI等,没有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显然认识上有问题。旗县区委书记要学会“弹钢琴”“两手抓”,至于怎么抓那就是艺术问题。只有班子进步,社会和谐,经济社会发展,才会其乐融融。首先,要提醒、教育和管理身边干部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你自己提拔了,班子里有的同志犯错误了,你是有责任的。就是从做人的角度、当班长的角度、一起共事的角度,也应该多提醒、多打招呼,勤教育、严管理。阿盟原副盟长税玉江说,没人提醒和告诉他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他从私人企业转借2000万元给自家大哥做生意,迟迟不还,这也用别人提醒吗?但有些规范,我们有些领导同志确实不一定熟悉。所以,常提醒、打招呼是必要的。其次,自己要管好自己。你只要走上领导岗位,你就选择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清正为民、终身不悔这样一种政治取向、价值取向。人一生中会面临各种选择,有了欲望,就有了选择,面临选择,就有了痛苦,有了痛苦也就有了奋斗和升华的意义。因此,面临不同选择,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廉洁自律,首先要算好帐,然后决定行为取舍。在政府主导经济的这一过渡时期,领导干部将长期掌握许多资源配置权,行政权力寻租的机会在短期内不会缩小,这就要求我们领导干部一定要算好账。有的人,犯了事,家破人亡,身败名裂,一败涂地,“世路无如贪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当然,现在我们腐败成本还不是很高,执法执纪机关对腐败案件的查处率也偏低,但如果你一旦被发现,对你本人就是百分之百,那你必定会受到严厉惩处,成本就很大了,大家一定要清醒。
三是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关键点和重点。巴彦淖尔市把今年确定为制度建设推进年,我很赞赏这个重大决定。希望各位按照市委的安排,加大力度,强力推进,把制度建设年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因为,制度就是规范权力的,权力只有科学配置、阳光运行,寻租机会才会减少,腐败现象才会消失。各旗县区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一定要从制衡权力运行这个关键点着手,只要把重要部门及关键岗位管好就行。临河区和杭锦后旗对旗县区科局权力的约束有好的经验,但仍需继续总结,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切实抓好权力配置和制约这个关键。我们监督和制约“一把手”的权力过程中,常常面临两难选择,既要把重大经济社会责任交给“一把手”,又要监督和制约“一把手”的权力。难道我们不能让“一把手”以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来提高执政效率吗?答案是肯定的。自由裁量权始终是我们消弥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僵硬性与社会实践鲜活性之间矛盾的有效手段和途径,我们既要给“一把手”充分的自由裁量权,又不至于使“一把手”滥用自由裁量权,甚至于权利寻租,就必须科学配置和有效制约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地使这一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制度设计的初衷。按有借鉴价值的政治学理论讲,制度的设计必须是无赖设定,就是说任何掌握权力者都有可能成为“无赖”,成为腐败分子。这种设定下的制度设计必定会出好制度。因此,希望各位一定要从本地区、本部门抓起,点点滴滴抓起,这样我们的地区和部门以及身边的领导干部就不至于出大问题。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通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以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明显的成效,为巴彦淖尔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王 素 毅 同 志 的 讲 话
(2008 年 5 月 14 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我市2007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这次会议非常重要,自治区纪委副书记李杰同志出席了今天的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市纪委书记李存梓同志还要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年初召开的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是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贺国强同志在全会上做的工作报告,对反腐倡廉建设做了全面总结和安排部署。1月29日,自治区纪委召开八届三次全会,储波书记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把讲话精神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中去,深入扎实地推进我区的反腐倡廉建设。巴特尔书记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在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也强调指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于中央和自治区几个会议的精神,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坚持不懈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推向前进。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的精神实质,必须做到“三个准确理解和把握”。一是必须准确理解和把握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如果不坚决防范和惩治腐败,任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最终将导致经济衰退、政治动荡、文化颓废、社会混乱的状况,导致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一个地方如果风气不正、腐败盛行,问题一定会越来越多,迟早会出大事,最终会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只有政治清明,才有经济持久繁荣,才有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市同全国、全区一样,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时期。虽然目前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总的形势是好的,没有出现大的腐败案件,但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如果我们对存在的腐败现象和苗头性问题不加以重视和防范,一旦出现大的腐败案件,不仅会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也势必影响到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明显的成效取信于人民群众,为搞好巴彦淖尔各项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是必须准确理解和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要着力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反腐倡廉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四个结合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三是必须准确理解和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定位。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号召全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这是我们党从提高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先进性的全局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强调的“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一新定位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遏制和克服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
今年是恢复和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30周年,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心系群众、提高效能”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关键环节,深入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
(一)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按照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纪律原则,从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当前,特别是要把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结合我市的实际,要重点加强对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加强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以及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正确处理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与全市发展大局的关系,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市委、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切实做到政令畅通,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反腐倡廉教育是拒腐防变的基础性工作。要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重要教育内容,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切实筑牢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要不断改进教育方法,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和现代科技手段,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农村牧区、机关、学校、企业和家庭,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之策。邓小平同志说,“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市委、政府已经决定,将今年确定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制度体系,并要以此为契机,通过修订、完善、创新,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上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要针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体制、投资体制、重要资源配置、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最大限度地堵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深化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坚决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直接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要按照“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效能监察”四位一体的指导思想,在现有的基础上,筹建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打造一个多功能、综合性、现代化的政务服务平台。要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司法监督,严肃查处司法领域的腐败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司法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底线,如果司法不公将失去群众对法律崇高地位的景仰。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的程序,减少执法的随意性。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大力推进党务公开。特别是在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公开是权力制约的有效手段,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规避、违反、破坏制度的行为。在建筑领域要重点解决“围标”的问题,今年是城市建设的关键一年,更多的标志性建筑将拔地而起,我们要切实坚持好各项制度,坚决避免“建起一座城市,倒下一批干部”。
(四)加强监督,保证权力干净运行。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滋生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对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工作。关键领域,主要是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掌握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审批和决定重大工程招投标的部门;关键岗位,主要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和掌握“实权”的干部;关键环节,主要是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使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行政审批权运用等环节。要健全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把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主动提醒、早打招呼,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加强民主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提高巡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行使监督权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既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所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同时带头开展监督。
(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只有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才能使教育更有说服力、制度更有约束力、监督更有制衡力,更好地发挥惩戒、警示和震慑作用。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重大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突出重点部门和重点行业,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要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同时,在查处案件中要重事实重依据,依法依规进行查办和处理,既不能放过腐败分子,也不能冤枉好人。对于在领导改革发展中造成的一般性工作失误,要重在教育警示,保护好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发泄私愤、蓄意诬告、扰乱视听者也要进行严肃的教育,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要以解决好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稳定物价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做好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加强对惠农惠牧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认真查处侵害进城务工人员利益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等。要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和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认真排查化解由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对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有失职渎职甚至腐败行为的,要从严惩处。
(六)深入抓好机关效能建设,继续优化发展环境。近几年来,我们把优化环境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反响也比较好。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优化环境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而且极易反弹,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优化环境工作的重点是机关效能建设。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作风拖沓、服务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等“机关病”进行大力整治。首先要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按照执政为民这一根本要求,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自觉性,切实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僚习气。各级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尽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坚决纠正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的歪风邪气。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关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继续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扩大群众参与度。要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使广大干部真正做到对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热情,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在用人的理念上,我们要凭政绩用人,不亏待老实人,要注重品行,崇尚实干,以德才兼备的标准选好干部。努力把我市的优化环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
要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反腐倡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研究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完善总体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寓于各项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中,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切实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专门机关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和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弘扬正气的导向作用,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工作合力。
要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各地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尽职尽责地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地区和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特别是在查处大案要案中遇到困难和阻力时,党政主要领导要态度鲜明,给予支持,做他们的坚强后盾。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尽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加强学习,增强党性,严于律己,谦虚谨慎,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在实际工作中特别要严守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同志们,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为我市各项建设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坚持改革创新 推进制度建设
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李存梓同志的工作报告
(2008 年 5 月 14 日)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中共巴彦淖尔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以及市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7年并安排部署200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创新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举措,努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200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扎实有效地推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主要成效表现为:
——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通过摘发《细算腐败代价“七笔账”》、编印《廉政警言萃语》、举办全市首届廉政书画展、发送春节廉政短信等多种宣传教育形式,有力地推动了“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影响面和教育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重大事项申报878件,清理纠正公车私户51辆,廉政帐户累计存缴资金130.1万元。对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后旗开展了巡视工作。积极推进市、旗县区纪检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执法监察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各项执法监察工作。特别是在“流域限批”整改工作中,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成联合执法组,拉网式检查企业532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小企业进行了整治,其中,停产整改27家,限期整改3家,关停53家,追缴排污费102万元,清理各地各部门出台的违反国家环保法规文件28件,下达处罚决定21件,对有关地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给予了政纪处分。同时,在执法监察中,追缴2003年以来厂矿企业拖欠矿山资源补偿费5600万元、开发商拖欠土地出让金40万元。对2005年以来全市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查出违法用地1.9万亩。
——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督查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全市统一实行了粮食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补贴“一折通”发放办法。加大对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清退教育违规收费207.3万元。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7926万元,让利患者1774万元。清理违规着装人员366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得到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党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以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清理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占用草场工作圆满完成,全市共清退184.34万亩。《行风热线》播出94期,接听群众来信来电306件(次),回复298件(次)。
——案件查办工作继续保持严惩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组织协调,加强业务指导,健全案源管理,严明办案纪律,提高治本功能,不仅继续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而且案件查处的综合效果也进一步得到增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379件(次),立案37件,结案41件(含上年遗留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32人,一般干部23人。切实重视申诉复查,办结申诉案件3件,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受到保障。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稳步推进,查处商业贿赂案件59件,涉及金额500多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移送审查起诉3人,刑事处理14人。
——治本抓源头工作得到深入推进。继续强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市场准入、城建规划两条“绿色审批通道”和一条“便民链”不断健全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银行和预算单位实现了数据化传输和网络信息化管理,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明显提高。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实现采购金额4.18亿元,节约资金4504.5万元,节约率为9.7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率和公开招标率达到100%;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33宗,面积241.76公顷,成交金额3.34亿元。制定出台《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收回产权证53个。政务、村务、厂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得到深入推进。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取得新进展。按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新三年”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在主题活动中,以加强效能建设为抓手,修改完善了《行政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编印了《巴彦淖尔市优化发展环境重点单位服务承诺汇编》,摄制了《优化发展环境巡礼——源泉涌流》专题电视片。对公车接送小孩上下学和市直部门上班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在《巴彦淖尔晚报》等媒体上进行了公开曝光,并提出了限期整改措施。重点查办了五原县执法局违规收费案件,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在我市召开,市纪委、监察局和乌拉特后旗纪委、监察局在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过去的一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亮点不少,一些工作走在了全区的前列。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区和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主体意识淡化,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还没有得到较好落实;个别领导干部放松自我要求,思想、作风、学风建设出现不同程度的滑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滞后,整体功能和实际效能较差,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约束力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地区和部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执纪偏宽偏软,处分决定不落实;一些职能部门和执法人员敷衍塞责,吃拿卡要,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损害了经济发展环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与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还不相适应,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制度建设,深入开展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三次全会的安排部署,今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心系群众、提高效能”为要求,以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为核心,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全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按照这一总体思路,今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紧紧抓住“一个关键”、全力推进“六项工作”:
“一个关键”:
即推进制度建设。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形成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策,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现象防不胜防、查不胜查、纠而复生的问题,对于反腐倡廉建设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为此,经市委、政府同意,我们将今年确定为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不断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在制度建设上,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切合地区和部门单位工作实际、依纪合法、简便易行、可操作”的原则,积极构建“三个层面”的制度体系,即: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总体规划和统一规范,部门和行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专项工作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制度。在工作中,具体抓住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落实责任主体。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总体规划安排,分解构建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行业。各部门、各行业要把构建任务,列入本部门、本行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二是突出构建内容。围绕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行政和提高效能等重点领域和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产权交易、金融运作、政府采购、资源开发、中介服务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开展专项构建。三是明确标准要求。必须体现公开、公平和竞争的市场规则,必须明确严密有序的操作规范,必须具备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力度,切实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制度建设的制定、清理、执行和评估的全过程,形成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整体构建、部门和行业专项构建的联动格局。
“六项工作”:
1.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把握,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同频共振、和谐相生。要按照市委、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找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切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今年,要重点开展以下五项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关闭淘汰达不到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的“七小”企业,严肃查处违规审批及擅自放宽能耗、环保标准和规避环评的行为。二是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规范管理新开工项目,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三是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督促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集约用地政策,严肃查处严重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五是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销售中以权谋私等问题。
2.强化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建立健全宣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坚持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筹建全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基地,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筹备廉政文化建设研讨会议,组织观摩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反腐倡廉知识问答,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加强纪律教育。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要加大对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党员干部中阳奉阴违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的,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发表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言论的,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都必须按照党的纪律严肃查处。
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提出的五条要求,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重点治理: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招商引资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过程中,接受投资方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在行政执法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坚决制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市场微观经济活动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与企业发生个人借贷的行为;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行为;坚决刹住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不良风气,严禁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向下属单位和企业借用小汽车。
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试行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廉情信息采集报送制度。设立廉政建设奖励基金。今年,市纪委常委会将对部分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继续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完成市、旗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探索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运用“教育+强制”的办法,以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为基础,提醒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今年,重点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继续清理“小金库”,特别是要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征缴过程中“减、免、缓”等行为的监管。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坚决制止“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恶意串通变更设计、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行为。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协议出让土地,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必须坚持公示制度,必须坚持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出让。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资金节约率要达到11%以上。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推进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重新选聘并完善管理办法,切实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
按照“行政审批、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效能监察”四位一体的建设思路,今年开始筹建巴彦淖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中心内设行政审批(许可)、公共资源交易、便民综合服务三个大厅和一个监督管理机构,为人民群众办事和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提供便捷的场所,为政府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提供公开透明的环境,为实现“政府办事效率提到最高、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降到最低”目标提供坚实的保障。
4.更加关注和服务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不履行、不遵守环保法规以及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环保事件的行为。切实纠正和查处滥用公共利益的名义,强行征收征用土地和拆迁,或征收、拆迁程序不规范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扶贫救灾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义务教育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和乱收费问题。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积极促进医改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行网上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要占到医疗机构用药总量的80%以上。要探索实现医药分开的途径。继续治理公路“三乱”,巩固国省道基本无“三乱”成果。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安全和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办好“行风热线”节目,建立各新闻媒体联动机制,咨询反映问题的回复办结率达到90%以上。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改进评议方法,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
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支农惠农资金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将各类农牧业补贴逐步纳入惠农政策“一折通”发放范围。推动苏木镇债务化解工作,制定责任追究办法,遏制盲目举债行为。推行村“两委”负责人定期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现场质询等制度。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行苏木镇包嘎查村干部兼任党支部纪检委员的做法。培植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5.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到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丝毫不能减弱,查办案件的领导力量丝毫不能减弱,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丝毫不能减弱。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案件。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案件,政府投资项目搞虚假招投标案件,非法批地、批矿和低价出让土地、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案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深入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提高案件检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要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提高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用好用足各种法定办案措施。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当年结案率要达到90%以上,按期结案率达到70%以上,初核案件成案率达到40%以上。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办案件,直办案件必须办成精品案件。构筑信访高速通道,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信访举报当年办结率达到90%以上,上级交办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达到80%以上。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开展优质案件评选活动。认真受理申诉案件,切实维护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权利。继续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树立“查办案件、惩治腐败是政绩,查清问题、保护干部、促进发展也是政绩”的观念,通过严肃、科学执纪,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腐败者,做到惩防“两手硬”。查办案件要注重办案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相统一。正确处理惩处与保护的关系,坚持查清问题与挽回经济损失相结合、查处案件与教育挽救干部相结合、执行纪律与维护和谐稳定相结合、惩处腐败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做到既要秉公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要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对廉洁自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为他们壮胆撑腰,保证他们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6.加强效能监察,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障措施,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要切入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心谋划、强化手段、加大力度,让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市委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所产生的效果,更加坚定他们投资创业的决心和信心。今年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抓认识。通过组织开展“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专题讨论等活动,进一步促进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思想意识转化为工作中的自觉行动。二是抓制度。着力健全环境建设制度,推动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工作步入制度化建设轨道。同时,对各地各部门出台的实行重点挂牌保护企业等“土政策”进行统一清理。三是抓效能。健全巩固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企业统一执法日等制度,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提速增效。建立“三定双联系”制度,即对效能监察单位实行定点监控、定人联络、定期测评,开展双向联系。建立分级联系企业“直通车”制度,及时解决“吃、拿、卡、要”等干扰和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推进苏木镇政务服务便民厅建设,推行行政服务委托代办制度,方便农牧民群众办事。开展“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四是抓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试行综合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严格实行执法检查由部门主要领导批准、部门备案的行政执法检查审批制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通过设置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等途径,把行政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中。五是抓追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责任追究联动机制,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顶风违纪等行政过错行为,坚决查处,严肃处理,为创建最佳发展环境地区提供纪律保证。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保障。要结合今年第四季度即将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以“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争取一流荣誉”为目标,按照“工作第一、团结至上、按规矩办事”的要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五种意识,做五种模范”:一要增强政治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的重任,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遵守党内法律法规,确保党的各项政策的有效实施。二要增强大局意识,做服务发展的模范。要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始终与经济建设同步谋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树立“开门办纪检”的观念,多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关注社会热点、难点,找准服务第一要务的切入点,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三要增强学习意识,做精通业务的模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把学习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党内法规知识、法律知识、经济和科技知识,不断提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和水平,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四要增强责任意识,做真抓实干的模范。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对监督者的再监督、管理者的再管理,要准确定位,履行职责,避免越俎代庖。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抓的重点工作,要毫不放松,牢牢抓在手上;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的工作,要发挥主抓作用,同时注意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对于其他部门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加强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五要增强创新意识,做勇于进取的模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要树立有为有位、有为有威的观念,始终保持敢于负责、善于负责的工作态度,在本职工作上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争名升位,建功立业。要少说多做,说到做到,大力提倡“三不”:即没有创新性、针对性、有效性的话不讲、会不开、文件不发。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必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一是教育培训机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定期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开展岗位练兵,两年内对纪检监察干部轮训一遍。二是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加大对各旗县区纪委监察局工作评价力度。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实行多因素量化考核,激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实绩论英雄,以工作求进步,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要大力表彰,委以重任。三是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强化工作纪律。四是争先创优机制。每年市纪委监察局、各旗县区纪委监察局、各纪检组(纪委)都要按照不求多、但求实的要求,办一两件实事,力争做到在全市树形象、在自治区争名次、在全国有亮点。五是工作保障机制。逐步改善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条件,逐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今年,重点加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筹建“两网”、“两系统”。“两网”,即巴彦淖尔纪检监察专网,巴彦淖尔纪检监察外网;“两系统”,即综合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
同志们,200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让我们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做出更大贡献!